第64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将代替第63版,第63版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本规则中特别允许的可例外。 IATA危险品委员会根据IATA第618号决议和第619号决议制定并发布《危险品规则》,规则作为航空业界承运人手册,IATA所有会员应遵照执行。本《危险品规则》是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1944)附件18的要求及由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理事会通过并由ICAO出版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2023—2024版制定和颁布。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及相关《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被认为是航空安全运输危险品方面唯一权威的合法的资料来源。因此,IATA所增加或者解释的任何资料都不能构成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权威文本的部分,也不具有同样的合法效力。 在制定本《危险品规则》时,IATA运用其丰富的经验,特别重视书的形式及措辞,力求使其成为一本易懂、便于使用的手册。IATA和ICAO的规则存在着某些差别,这是由于操作的需要,由此还造成管理机制上的不同,即IATA的机制比ICAO的要求更为严格。这些不同之处在页边空白处用“”符号表示出来。IATA规则还包括了额外材料以帮助用户使用。 IATA《危险品规则》还有法文、德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版本,同时还有经日本航空货运安全学院(JACIS)批准出版的日文版本。 对这本手册的任何评论意见,请联系: The Editor,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Cargo Department Route de lAéroport 33 PO Box 416 1215 Geneva Airport SWITZERLAND Tel:+1(514)390 6726 E-mail:dangood@iata.org 网上危险品信息(网址): www.iata.org/dangerousgoods 危险品信息热线: 电话:+1(514)390 6726 电子邮件:dangood@iata.org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简称IATA)是世界航空公司的行业协会,成员包括约290家航空公司,这些航空公司代表了全球航空总运输量的83%。IATA支持航空业各个领域的发展,并帮助制定有关航空业关键问题的行业政策。IATA提高了决策者对航空运输业的理解,以及航空业对于国家和全球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多年来,IATA所制定的全球商业标准支持了航空运输业的发展。IATA的目标是帮助航空公司简化流程,增加乘客便利,同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IATA帮助航空公司在明确的规则下安全、高效、有经济效益地运营。为所有行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专业支持,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
《危险品规则》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制定的一本便于使用的手册。它融入了附加的操作要求,为承运人安全有效地接收和运输危险品提供了统一的规范。本书以航空运输领域的危险品为线索,以“定义-分类-识别-包装-运输”的模式组织全书内容,结合解决危险品航空客货运输问题的法规标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现场操作程序和运输文件要求进行编写。本书包括适用范围、限制、分类、识别、包装、包装规格及性能试验、标记和标签、文件、操作、放射性物质及附录几大部分。 本书供国际航空运输领域使用,同时可供危险品生产行业、物流行业、教育培训行业参考。
引言 1 《危险品规则》发布的目的 1 一般宗旨 1 第64版的重要变更及修订(2023) 3 参考标记 6 收运检查单 6 六种文字版本的关系 6 如何使用《危险品规则》 7 第一章 适用范围 9 1.0 危险品定义 9 1.1 本规则的依据 9 1.2 规则的使用 9 1.3 托运人责任 12 1.4 承运人责任 14 1.5 培训要求 16 1.6 锂电池第Ⅱ部分运输的适当指导 18 1.7 危险品安保 18 1.8 事故征候与事故报告 21 第二章 限制 23 2.0 总则 23 2.1 禁运的危险品 23 2.2 隐含的危险品 23 2.3 旅客或机组人员携带的危险品 26 2.4 危险品的邮政运输 36 2.5 承运人物资中的危险品 37 2.6 例外数量危险品 37 2.7 有限数量危险品 40 2.8 国家及承运人差异 43 第三章 分类 169 3.0 总则 169 3.1 第1类——爆炸品 170 3.2 第2类——气体 175 3.3 第3类——易燃液体 177 3.4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180 3.5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85 3.6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189 3.7 第7类——放射性物质 199 3.8 第8类——腐蚀性物质 200 3.9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203 3.10 具有多重危险性物质的分类 206 3.11 进一步测试样品的运输 208 3.12 含有危险品的物品,n.o.s.的分类 208 第四章 识别 211 4.0 总则 211 4.1 运输专用名称的选择 212 4.2 危险品表 243 4.3 危险品编号对照表 387 4.4 特殊规定 437 第五章 包装 461 5.0 总则 461 5.1 包装说明:第1类——爆炸品 473 5.2 包装说明:第2类——气体 487 5.3 包装说明:第3类——易燃液体 508 5.4 包装说明: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33 5.5 包装说明:第5类——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 583 5.6 包装说明: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599 5.7 包装说明:第7类——放射性物质 633 5.8 包装说明:第8类——腐蚀性物质 633 5.9 包装说明:第9类——杂项危险品 656 第六章 包装规格及性能试验 695 6.0 总则 695 6.1 对内包装的要求 700 6.2 联合国(UN)外包装、单一包装和复合包装规格 701 6.3 联合国(UN)包装性能试验 707 6.4 气瓶、闭口低温容器、气溶胶喷雾器和小气瓶(气筒)的构造和试验要求 712 6.5 A级感染性物质包装(UN 2814和UN 2900) 730 6.6 有限数量包装的试验标准 734 6.7 补救包装的试验标准 734 6.8 中型散装容器(IBC)的制造与试验要求 735 第七章 标记和标签 739 7.0 总则 739 7.1 标记 739 7.2 标签 744 7.3 危险性标签规格 750 7.4 操作标签 762 第八章 文件 767 8.0 总则 767 8.1 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 767 8.2 航空货运单 788 8.3 补充文件 792 第九章 操作 793 9.0 总则 793 9.1 收运 793 9.2 存储 797 9.3 装载 797 9.4 检查 802 9.5 信息条款 803 9.6 报告 806 9.7 培训 807 9.8 文件保存 807 9.9 直升机运行 807 第十章 放射性物质 809 10.0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 809 10.1 适用性 811 10.2 限制 811 10.3 分类 812 10.4 识别 832 10.5 包装 837 10.6 包装规格和性能试验 843 10.7 标记和标签 855 10.8 文件 863 10.9 操作 878 10.10 附加货物准备 882 附录A 术语 885 附录B 专有名词 915 B.0 总则 915 B.1 计量单位 915 B.2 符号及缩略语 916 B.3 换算因子 918 B.4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920 附录C 目前划定的物质 923 C.1 4.1项的自反应物质 923 C.2 有机过氧化物(5.2项) 925 附录D 主管当局 933 D.0 总则 933 D.1 危险品主管当局 939 D.2 放射性物质主管当局 960 附录E 包装测试机构、制造厂商和供应商 981 E.0 总则 981 E.1 联合国规格包装供应商 981 E.2 包装测试机构 995 E.3 联合国规格包装 1004 附录F 有关服务 1007 F.0 出版物和培训材料 1007 F.1 电子服务 1008 F.2 销售代理 1010 F.3 IATA基于胜任能力的培训和评估项目(CBTA中心) 1022 F.4 IATA CBTA中心提供商 1024 F.5 IATA认可的危险品培训学校 1034 附录G IATA安全标准计划 1043 G.0 总则 1043 G.1 IATA危险品委员会 1043 G.2 危险品培训工作组 1044 G.3 IATA全球航空数据管理(GADM) 1045 参考资料 1047 2023非放射性货物危险品收运检查单 1051 2023放射性货物危险品收运检查单 1053 2023干冰(固体二氧化碳)收运检查单(再不需要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时使用) 1055 危险品事件报告 1056 用户须知 1058
ISBN:978-7-122-42960-5
语种:汉文
开本:16
出版时间:2023-02-01
装帧:平
页数:1059